秉持“有诉必应马上办”大通法院高效调解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来源:西宁晚报    日期:2025-06-27    浏览量:

  近日,大通县人民法院秉持“有诉必应马上办”的工作理念,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以高效、专业的司法服务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原告与被告签订了民间借贷合同,被告向原告出借94,000元,合同明确约定年利率为7.2% 。同时,原告以自有的两台车辆作为抵押,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截至原告起诉前,被告已偿还93,300元,但车辆抵押解除事宜未能达成一致,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归还两台抵押车辆。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迅速响应,第一时间仔细研究案件材料,敏锐地察觉到双方争议焦点明确,具备调解基础。为了尽快化解矛盾,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承办法官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耐心倾听双方诉求,从法律规定、合同约定以及人情事理等多方面入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反复沟通、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向被告支付借款本金和利息共计4500元,被告则向原告归还两台车辆。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场履行调解协议。原告当场支付被告借款本金、利息4500元,被告也随即将抵押的两辆车开至法院,原告进行了细致查验,确认车辆无误后接收车辆。至此,这起民间借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此次纠纷的成功调解,是大通法院践行“有诉必应马上办”工作理念的生动体现。大通县人民法院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快速响应群众诉求,高效解决矛盾纠纷,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彰显了司法为民的宗旨。今后,大通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以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