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附则

来源:    日期:2020-11-23    浏览量: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领导职务聘任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条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聘任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及国家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规定自2017年9月19日起施行。2011年1月28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同时废止。《人民日报》(2017年09月30日 0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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