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16日西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来源:西宁晚报 日期:2023-02-17 浏览量:
西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宋晨曦主任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十五届六次全会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凝聚人民意志,汇集各方力量,感恩奋进,拼搏赶超,为建设现代美丽幸福大西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