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西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2月1日西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来源:西宁晚报    日期:2023-02-02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西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西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2月中旬召开。会议的建议议程是:听取和审议西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西宁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西宁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西宁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西宁市2023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议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补选西宁市人民政府市长、西宁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西宁市出席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