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出台药品安全监管实施意见

来源:西宁晚报    日期:2021-11-24    浏览量:

  药品安全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全面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夯实企业主体责任,严守药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药品安全风险,近日,西宁市制定印发了《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今后市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多部门将联合加强监管,守护市民用药安全。

  《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健全完善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监管配套、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强化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安全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责任。在体系建设中,我市将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积极落实相关政策、制度和措施,鼓励创新发展,支持转型升级,推动中藏药和地方特色医药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并鼓励和引导药品经营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连锁化方向发展;在加强监管方面,我市还将建立健全市、县区(园区)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监管和案件查办职责分工衔接机制,实行涉药案件首办负责制,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压实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责任;在加强药品安全监管方面,我市还将强化麻精药品监管、疫苗监管和制剂监管。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冷藏冷冻药品、医疗机构等经营使用单位开展不定期检查,确保药品经营使用行为持续合规。落实疫苗监管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规范,实现疫苗来源可查、过程可控、去向可追,提升全市疫苗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推进疫苗监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制剂质量标准和有关技术、工艺,规范制剂配制,推进制剂室规范化建设。

  此外,《实施意见》还对药品经营单位提出了自律要求。要求药品经营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杜绝不合格药品进店、不合格产品出店;要求药品经营单位员工养成保证药品质量安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记者 一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