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引导党员在决战脱贫攻坚中当先锋
来源:共产党员网 日期:2018-12-18 浏览量:
唐县县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在脱贫攻坚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的意见》,引导党员在脱贫攻坚中当先锋。
分类明责,定向发力。明确5400多名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党员结对帮扶贫困户,每月实地走访帮扶贫困户2次以上。1149名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员利用党员活动日、节假日深入贫困村开展爱心捐助、技能培训、义诊、法律援助等帮扶。优秀企业家积极到贫困村投资办厂、捐资助学、发展产业。近700名乡镇机关党员坚持每周入户走访调研,开展帮扶活动不少于3天,宣传、协调落实扶贫政策。1300多名村“两委”党员干部按职责分工,划分网格,结对帮扶贫困户,带头发展特色产业、兴办企业,推广新品种、新技术。380余名农村党员中党员致富带头人与贫困户结对互助;创业有成党员积极指导帮助贫困群众发展产业,外出务工经商党员及时为家乡提供信息、就业、农产品销售等服务,普通党员做好政策宣传、爱心帮扶、矛盾化解等工作,贫困党员自觉转变观念争取主动脱贫率先致富。
亮明身份,内生动力。党员在脱贫一线,统一佩戴党徽,亮明身份,时刻警醒言行,严格自我要求,接受群众监督,牢固树立党员“我是党员我带头”意识,做到扶贫任务在哪里,党员的作用就发挥到哪里,激发党员用“钉钉子”精神和“绣花”功夫,决胜脱贫攻坚战的内生动力。
督导考核,引导用力。将脱贫攻坚实绩作为提拔使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表现优秀的机关党员优先提拔使用,表现突出的农村党员作为村“两委”后备干部重点培养,并优先推荐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把党员在脱贫攻坚中发挥作用情况,纳入基层党建考核,对工作不重视,成效不明显的,运用“约谈、建档、反馈、通报、问责、函询”六条追责办法严肃问责。同时,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评议较差党员记入“诚信档案”负面清单,作为不合格党员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