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秋云
来源: 日期:2017-04-25 浏览量:
林秋云,女,汉族,1986年9月出生,新疆哈密市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2010年毕业于河南科技大学法医学院、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13年毕业于青海省委党校法律专业、获得法律研究生学历,2010年10月通过选调生考试成为青海省大通县公安局的一名公安民警,从事法医鉴定工作,2011年12月被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为初级职称,2015年9月被青海省公安厅授予法医鉴定人资格。
思想进步 勤奋好学
自参加工作以来,该同志特别注重政治理论学习,主动学习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在思想上、行动上时刻与党保持一致。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自觉撰写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事事严格要求自己,时刻保持着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警察优良的作风,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警察。该同志为人谦虚谨慎,具有坚定的大局意识和严明的组织纪律意识。勤于学习的她在思想上积极上进,在业务上不断寻求进步,为了保持思想和业务上不断前进的步伐,她于2011年12月参加全国公安系统初级执法资格考试,获得初级执法资格;2012年12月参加全国公安系统中级执法资格考试,获得中级执法资格;2013年12月参加全国公安系统高级执法资格考试,获得高级执法资格;2015年9月参加青海省公安厅及卫计委组织的吸毒人员成瘾性认定获得鉴定资格。
吃苦耐劳 兢兢业业
积极发扬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工作中踏实肯干,任劳任怨,主动钻研业务知识,在参加工作的短时间内练就了过硬的业务能力,很快便能独立开展工作,自参加工作以来,独立勘验交通事故现场案件300余起,勘验治安案件非正常死亡现场180余起,受全县各派出所委托进行法医学人体损伤鉴定1000余起,参与我县发生的26起重特大命案现场的侦破,参与省部级督办案件4起,为发现和寻找犯罪嫌疑人提供了关键的信息,为案件的侦破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为后期办案人员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提供了有力的证据。工作中的她认真专注,生活中的她,可是多才多艺,担任着大通县公安局工会副主席、妇联副主任、团委宣传委员、计划生育专干等多个职务的她,还展示出舞蹈、演讲等多方面的才艺,斩获了省、市、县多个文艺演出、演讲比赛的优秀奖项。虽然她感受不到其他女儿家的绿萝裙、高跟鞋,但是局级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县级嘉奖令,每每眷顾着这位敬业、可爱而又活泼的人,让这朵盛开在警队的警花绽放出了不一样的绚丽。
斩获荣誉 不骄不躁
该同志在思想和工作中的表现获得各级领导的赞誉和肯定,2011年获得大通县公安局年度“先进个人”称号,2012年获得大通县公安局年度“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3年度该同志在青海省省级刊物《青海公安》及《青海警官学院学报》杂志上刊登学术论文各一篇。2014年获得大通县公安局嘉奖一次,并在《全国第十七届临床法医学论文集》发表论文一篇。2015年6月,西宁市公安局政治部聘为西宁市公安局初级兼职教官。各种荣誉的获得清晰的标示出林秋云同志的成长之路,也预示出她将在法医鉴定方面做出不菲的成绩,面对同事们的赞誉和领导的好评,她总是报以甜甜的一笑。说:“这是我应该做的”。
乐此不疲 不断进步
每个刑事案件现场都是血淋淋的,但为了发现细小的案件线索,她总是坚守在案发现场,好几次还独自一人解剖尸体到深夜,很多人问她:“你怕么?”她总是笑嘻嘻地摇摇头,俏皮地说:“我是一名共产党员,有头顶和肩膀上的党徽做后盾,我不怕”。因为每次工作都是弯腰进行,以至于她小小年纪就患上了腰肌劳损、腰间盘突出,她却不以为意的说“问问我的战友们,谁没有个职业病啊”。
该同志6年的工作和成长轨迹,深刻的诠释了作为一名新时期的女刑警队员接受党的各项理论政策的洗礼,在思想上时刻同党保持一致,积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工作中勤奋好学,以“安、专、迷”的敬业精神练就了一身过硬的业务技能,在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贡献。